兰山国土分局顺利通过文明单位复查,荣获2017年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也是我局自2014年来连续四次获得该荣誉称号。
一、领导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分工。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领导班子组成,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下设创建办公室,由机关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组织实施工作的责任人;全局各科室,站、所积极参与,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的工作格局。
二、提高文明素质,推进文明教育。我积极开展公民“四德”宣传教育活动,局每月开展一次“道德讲堂”活动。开展“文明从我做起”和“榜样就在身边”活动,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周周行”活动,评选出一些“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树立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了一次“我们的节日”、“文明与我同行”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倡导忠于职守、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三、党员带头行动,做好志愿服务。扎实开展“结亲连心”活动,利用“党员活动日”,广泛开展以党员为骨干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意识。9月17日,兰山国土分局志愿者服务队和兰山所支部走进兰陵县尚岩镇白水牛石前村,为5名贫困家庭学生送去学习用品、用具;10月,方城所支部去镇敬老院义务打扫卫生。
四、注重思想工作,做好廉政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建设,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禁令,开展警示教育和阳光执法,对廉政情况进行全方位公开监督,严格执行“十项禁令”规定、一诉下岗制、执法过错追究制等规章制度,落实廉政建设若干规定。
五、创建内外环境,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参加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搞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做到办公、生活环境整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保卫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