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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申请资料将实施清单管理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4日 11:38   浏览次数: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明确规定对矿业权审批登记的申请资料实施清单管理,自3月18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矿业权申请资料是申请矿业权审批登记的必备要件,申请人应按要求填报和提交,对提交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矿业权申请资料清单包括探矿权申请资料清单、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探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分为新立、延续、保留、变更、注销和试采(油气)六种类型,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分为划定矿区范围、新立、延续、变更和注销五种类型。

  通知要求,申请矿业权审批登记,应按要求提交内容一致的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矿业权申请的范围拐点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通知还对矿业权申请书格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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